近日,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官網發(fā)布了《關于開展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備案工作的通告》。詳細內容,歡迎了解。
符合以下條件的省內企業(yè)(零售商店),經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備案后,可成為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。
(一)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;
(二)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;
(三)同意安裝、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(tǒng),并保證系統(tǒng)應當具備的運行條件,能夠及時、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;
(四)已經安裝并使用增值稅發(fā)票管理系統(tǒng)升級版;
(五)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賬,并準確核算;
(六)同意自行負擔所需的硬件設備和相關費用。
鼓勵位于交通樞紐、旅游景區(qū)、文化街區(qū)等境外游客密集區(qū)域與文旅消費場景深度結合的商店,以及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優(yōu)勢企業(yè),本地優(yōu)勢品牌、中國知名品牌、國際知名品牌等企業(yè)積極參與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備案。
(一)2025年4月11日前,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(yè)(零售商店)請?zhí)顚憽毒惩饴每唾徫镫x境退稅商店備案表》(附件1)、《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清單》(附件2)和《申請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承諾書》(附件3)報送主管稅務機關。
(二)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后,在5個工作日內逐級報送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備案,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將在收到備案資料后按規(guī)定完成相關備案工作。
(三)符合備案條件的企業(yè)由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、湖北省商務廳、湖北省財政廳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對外公布。
附件:
http://hubei.chinatax.gov.cn/hbsw/xxgk/tzgg/2812851.htm?sessionid=-516954766